正安公共安全檢查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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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區劃

  • 建築物與地下建築物以緩衝區間接連接者,該緩衝區與連接之地下建築物、地下運輸系統及建築物之地下層間應以具有1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並應具有1小時以上之阻熱性。其內部裝修材料應為耐燃一級材料,且設有通風管道時,其通風管道不得同時貫穿緩衝區與二側建築物間之防火區劃。

*地下建築物:主要構造物定著於地面下之建築物,包括地下使用單元、地下通道、地下通道之直通樓梯、專用直通樓梯、地下公共設施等,及附設於地面上出入口、通風採光口、機電房等類似必要之構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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