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公共安全檢查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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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報範圍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客體、申報主體及申報規模依下列規定為之:

  • 【申報客體、主體、規模及申報頻率規定】 

  • 【整幢建築物同屬一所有權人,供二種類組以上使用者】 

  • 【整幢建築物為同一使用類組,有分屬不同所有權人者】 

  • 【整幢建築物有供二種類組以上之用途使用且各類組分屬不同所有權者】 

資料摘錄至:花蓮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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