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門損壞
防火區劃
- 常時關閉式之防火門應免用鑰匙即可開啟,並裝設開啟後自行關閉之裝置,其門扇或門樘上應標示常時關閉式防火門等文字。
- 常時開放式之防火門應裝設利用煙感應器連動或於火災發生時能自動關閉之裝置;其關閉後應免用鑰匙即可開啟,且開啟後自行關閉。
- 防火捲門者,其下方不得堆置雜物妨害啟降功能,並應附設門扇寬度在75公分以上,高度180公分以上之防火門。
- 設於避難通道或避難出口之防火門應朝避難方向開啟(但供住宅使用及宿舍寢室、旅館客房、醫院病房等連接走廊之防火門不受此限)且無封閉或阻塞情事行。
*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第 76 條*
防火門窗係指防火門及防火窗,其組件包括門窗扇、門窗樘、開關五金、嵌裝玻璃、通風百葉等配件或構材;其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防火門窗周邊十五公分範圍內之牆壁應以不燃材料建造。
二、防火門之門扇寬度應在七十五公分以上,高度應在一百八十公分以上。
三、常時關閉式之防火門應依左列規定:
(一)免用鑰匙即可開啟,並應裝設經開啟後可自行關閉之裝置。
(二)單一門扇面積不得超過三平方公尺。
(三)不得裝設門止。
(四)門扇或門樘上應標示常時關閉式防火門等文字。
四、常時開放式之防火門應依左列規定:
(一)可隨時關閉,並應裝設利用煙感應器連動或其他方法控制之自動關閉裝置,使能於火災發生時自動關閉。
(二)關閉後免用鑰匙即可開啟,並應裝設經開啟後可自行關閉之裝置。
(三)採用防火捲門者,應附設門扇寬度在七十五公分以上,高度在一百八十公分以上之防火門。
五、防火門應朝避難方向開啟。但供住宅使用及宿舍寢室、旅館客房、醫院病房等連接走廊者,不在此限。
防火門 防火捲門暨附屬小門
**防火門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