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公共安全檢查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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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區劃

  • 防火構造建築物內之電扶梯間,應以具有1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形成區劃分隔。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限制:
  1. 避難層通達直上層或直下層之挑空、樓梯及其他類似部分,其室內牆面與天花板以耐燃一級材料裝修者。
  2. 連跨樓層數在3層以下,且樓地板面積在1500平方公尺以下之挑空及其他類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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