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牆材質不符(兩側出入口防火牆開窗處)
防火區劃
- 防火構造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1500平方公尺以上者,應按每1500平方公尺,以具有1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但區劃範圍內具備有效自動滅火設備者,得免計算其有效範圍樓地板面積之二分之一。
- 非防火構造之建築物,其主要構造使用不燃材料建造者,應按其總樓地板面積每1000平方公尺以具有1小時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予以區劃分隔。
面積區劃示意圖
非防火構造建築物
面積區劃示意圖
非防火構造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