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公安資訊 2023.02.17建築物之「載貨用昇降機」是否需檢附檢查許可證? 分享資訊 Facebook line Copy URL 建築物內之升降機,自103年7月3日起,敷設於建築物之升降機(即建築物昇降設備)均由「建築法」檢查管理,應依「建築法」第77條之4規定,向主管建築機關申請竣工或安全檢查,以取得建築物昇降設備使用許可證。 資料來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指導手冊(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編印) 何謂「建築物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如何申辦? 何謂「昇降設備使用許可證」?如何申辦? 主題標籤 #昇降設備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