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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公安資訊 2023.02.17

何謂「昇降設備使用許可證」?如何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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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內政部訂頒「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規定,昇降設備管理人(為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授權管理之人)應委 請專業廠商負責維護保養,保持性能正常。管理人應於使用許可證使用期限屆滿前二個月內,自行或委託維護保養之專業廠商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或其委託之檢查機構申請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者,由檢查機構代為核發使用許可證。未依上開規定申請年度安全檢查者,當地主管機關得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仍未辦理者,停止昇降設備之使用。

資料來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指導手冊(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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