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公共安全檢查機構

我要搜尋
資訊分享
建物公安資訊 2014.11.06

新北市-有關檢查簽證項目「內部裝修材料」涉及檢附室內裝修合格 證明文件

分享資訊 Facebook line Copy URL

發文單位: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6日
發文字號:北府工使字第1031883117號

主旨:為本市受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有關檢查簽證項目「內部裝修材料」涉及檢附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文件部份,自即日起查核方式如說明二,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

說明:

一、依據 內政部87年1月2日台內營字第8609035號函及內政部營建署101年6月25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10218872號函辦理。
二、本局除確保依法行政之原則外,並基於鼓勵受檢場所主動申報,以落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制度,旨揭「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檢查簽證項目「內部裝修材料」,涉及檢附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文件之執行方式說明如下:

(一)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85年5月29日)發布實施前室內裝修已施作完竣之場所,由專業檢查人簽證並檢具「內部裝修材料」切結書。
(二)立案登記於101年6月25日以前,歷次申報經檢查簽證「內部裝修材料」項目皆屬合格場所,由專業檢查人依內政部87年1月2日台內營字第8609035號函規定簽證並檢具「內部裝修材料」切結書及材料合格證明文件。
(三)立案登記於101年6月25日以後,應依「內政部101年6月25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10218872號函」規定,於申報「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時,併同檢附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文件。

(四)另如涉及室內裝修變動者(現況已與前次檢查簽證項目「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紀錄簡圖」不符):
1、應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室內裝修合格證明」,並於申報「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時,併同檢附。
2、未依規定辦理而經查獲者,本局得依「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簽證不實認定與懲處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辦理。
三、上述資訊,已同時於本局網站更新,如需參考,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publicwork.tpc.gov.tw)下載。


新北市H類2組(住宿類)申報施行日期
大型廣告招牌可以將窗戶遮擋嗎?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