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各縣市政府公告集合式住宅(H2類組)自6層以上未達16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50公尺分別於111年起陸續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對剛接觸「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的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管委會、管理負責人、總幹事、物管公司來說是非常陌生!
常有來電詢問「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是什麼?怎麼突然縣市政府公告來函通知要做公安申報?我們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都沒聽過!卻要我們執行申報作業?令人心煩!
但其實不論是集合住宅的共用部分或者是其他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都不容輕忽公共安全;我們時常可在新聞上得知OO建物、OO場所又發生了大火!小則財物損失、大則人員死傷!而火災發生的當下,通常第一選擇會是逃生,卻發生逃生不易、救難難行的情形,不外乎是平時建築物使用人未建立正確的建築物使用觀念,更不懂如何維持建築物的公共安全?
我們可以初步簡單瞭解一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到底在檢查什麼?以及會引起的危害為何?(列舉如下)
.樓梯/排煙室堆積雜物→易燃物品助燃火勢、造成逃生困難、救難難行
.安全梯防火門拆除→無法減緩當火災發生時,火勢、濃煙、有毒物質擴散的速度
.緊急供電系統損壞,如自動切換開關損壞→導致在停電時無法提供備用電力
.避雷針損壞→無法減少建築物遭受雷擊時的損害
.變更隔間或美化空間,使用了錯誤的裝修材質→當火災發生時,加劇火勢的擴散、增加人員的逃生難度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完整的檢查項目為防火避難設施類(10項)、設備安全類(6項);然供H-2類組集合住宅使用之建築物,依目前的規定只檢查其中六項,分別為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
正安是由內政部核准執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的"合格專業檢查機構",在這個行業已累積了20餘年的專業經驗,熟悉各地主管機關的運作方式、熟捻法規函釋,而且具備專業檢查團隊,可安排技師免費到現場初勘;透過初勘你能更加瞭解公安申報的詳細資訊,也能更加充實掌握住在公共環境使用上存在哪些可怕的安全問題。而在正式委託檢查後,正安還能幫您釐清哪些缺失項目是必要的改善?改善的最佳做法為何?
不論您是第一次申報,或者是因前次找了不肖業者想要更換公安申報廠商,都歡迎來電洽詢、瞭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台北)02-2558-6940(桃園)03-3751-553(新竹)03-529-6448(台中)04-228-07299(花蓮)03-833-0663,或至「聯絡我們」填寫表單。
H2類組(集合住宅類)申報期:第一季(1/1起~3/31止),各縣市公告資訊如下
.16層以上或建築物高度在50公尺以上.|每2年申報一次
.88/07/01起|全台
.8層以上未達16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50公尺.|每3年申報一次
.111/01/01起|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高雄市
.112/01/01起|臺北水源特定區、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12樓以上)、宜蘭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臺東縣
.113/01/01起|桃園市(8~11樓)、南投縣
.6層以上未達8層.|每4年申報一次
.111/01/01起|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114/01/01起|基隆市、新北市、宜蘭縣、雲林縣、嘉義市、南投縣
《縣市放寬申報期訊息》